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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经济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空气监测系统和空气自动监测微站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2026-05-15 16:38: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阜宁经济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空气监测系统和空气自动监测微站运维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预算金额(三年):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其中6万元为招标方在本项目中的固定支出;
(四)最高限价(三年):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其中6万元为招标方在本项目中的固定支出;
(五)采购需求:
为保障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2座挥发性有机物空气监测系统及47套空气自动监测微站稳定运行,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准确、真实、客观,根据相关工作及技术规范要求,现需委托具备能力的第三方单位提供全面的运行维护服务,包括对相关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等进行日常维护管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档案与记录等。
(六)项目要求:
1.运维目的
本项目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挥发性有机物空气监测系统及空气自动监测微站提供运维服务,运维内容包括:设备日常维护、定期校准、系统检修、数据传输、平台修复等,确保站点设备及系统连续、稳定、有效运行。
2.运维管理
运维机构须严格按照运维合同、方案以及国家、省市等相关运行管理制度及规定开展运维工作。
3.运维内容
承担仪器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仪器设备日常和定期的检查调校、易损件更换、耗材更换、管路清洗、数据核查等工作,运维人员必需每周对监测仪器进行现场维护。所有运维工作及仪器的使用情况均须做好记录。
4.人员保障
需配备至少2名运维工作人员,能够独立解决仪器运维过程中一些常见简单故障,负责运维人员需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开展运维工作。
5.备件保障
运维合同签订后,所有耗材、配件必须根据仪器的状况和有效使用期,及时更换并做好登记记录;更换的耗材、配件需进行标注(更换时间、地点及原因);标准物质的采购、使用、更换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按照仪器要求,标准物质在有效期内应定期更换,并应做好相关记录。
6.服务响应
如发现仪器故障后,中标人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检修。对于普通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应及时报告,共同协商后解决。重大保障及特殊应急状况下,需服从调度安排。
7.运维服务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9年2月13日。
7.其它要求
(1)承担运行维护服务方人员应经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组成。同时应配备工作交通车辆,用于日常巡检和发生突发事故时能及时赶到站点对仪器设备进行运维。
(2)承担运行维护服务方必须积极配合用户方,做好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
(3)按照要求规范如实填写、整理各类运维记录,留存现场。
(4)本项目运维期间,涉及更换新零配件(含主要元器件)、网费、电费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予承担;即:项目运维期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中标后不得以不知情等为由拒绝履约。
8.站点运维服务清单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设备品牌型号 |
|
1 |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多组分在线监测系统及配套站房 |
2 |
EXPEC315P/315H |
|
2 |
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 |
47 |
AQMS-3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在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近2年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5.投标人近年承担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的项目,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9:00时(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开标时间:2026年5月22日9:00时(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开标地点:盐城环保科技城众创中心D座5楼会议室
(四)出席人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报价要求
(一)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采取固定总价合同。
(二)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1.本服务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的方式。
2.本项目预算价为:110万元,最高限价为:110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9850798789


苏公网安备 32090202001048号